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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動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務 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點擊次數 :703 次  更新時間 :2022-01-26


來源 :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網站

關於推動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務 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市 、州 、直管市 、神農架林區文化和旅遊局 、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廣播電視局 、體育局 :


根據《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文旅公共發〔2021〕21號)和《關於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的通知》(發改社會〔2021〕443號)精神 ,為在新發展階段進一步提升全省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為人民群眾提供更高質量 、更有效率 、更加公平 、更可持續的公共文化服務 ,推進文化強省建設 ,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 、三中 、四中 、五中 、六中全會精神 ,深刻認識和把握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在“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麵”戰略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立足新發展階段 、貫徹新發展理念 、構建新發展格局 ,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 ,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 ,圍繞“一主引領 、兩翼驅動 、全域協同”區域發展布局和“建成支點 、走在前列 、譜寫新篇”目標定位 ,通過完善製度設計 ,提升文化治理能力 ,激發創新活力 ,為人民群眾提供更高質量 、更有效率 、更加公平 、更可持續的公共文化服務 ,為新時代推動湖北高質量發展 、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 、建設文化強省作出更大貢獻 。

(二)基本原則

堅持正確導向 ,推動品質發展 。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 ,堅持政治引領 ,著力提升人民文明素質 。切實承擔起舉旗幟 、聚民心 、育新人、興文化 、展形象的使命任務 。

堅持統籌建設 ,推動均衡發展 。加強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係一體建設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健全人民文化權益保障製度 ,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 。

堅持深化改革 ,推動開放發展 。深化公共文化服務體製機製改革 ,創新管理方式 ,擴大社會參與 ,提升服務覆蓋麵和實效性 ,形成開放多元 、充滿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體係 。

堅持共建共享 ,推動融合發展 。在把握各自特點和規律的基礎上 ,促進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機構功能融合 ,公共文化事業與產業相融合 ,公共文化服務和教育 、科技 、農業 、商貿相融合 ,建立協同共進的文化發展格局 。

二 、主要任務

(一)建立適應高質量發展的公共文化服務政策法規保障體係 。推動完成《湖北省圖書館條例》《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的修訂工作 。各市(州) 、縣(市 、區)結合本地區實際修訂地方公共文化服務目錄 。“十四五”末 ,基本形成以《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湖北省圖書館條例(修訂版)》為基礎 ,以《關於推動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和各地各級公共文化服務目錄為支撐,以各級各類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 、購買服務 、公共文化服務體係示範區創建和管理 、服務效能評估等規範性文件為輔助 ,適應新時期湖北高質量發展 、覆蓋我省公共文化服務全領域 、全流程的製度保障矩陣 。

(二)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 。全麵落實《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和《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 。“十四五”末基本實現全省各市(州) 、縣(市 、區)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目錄公布工作全覆蓋 。目錄製定工作加強事前論證和風險評估 ,控製在財政承受範圍以內 ,不脫離實際盲目攀高 ,確保財力有保障 、服務可持續 。按照基礎性 、普惠性 、便利性原則 ,持續加強設施建設 。對行政區劃調整 、縣改區(市) 、新型城鎮化 、移民集中安置等 ,及時推進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布點和達標工作 。持續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工作 ,“十四五”期間 ,創建20個省級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係示範區 ,對省級示範區進行動態管理 ,鞏固提升創建成果 。開展公共文化服務效能評估試點和推廣工作 ,將服務效能作為重要因素逐步納入經費分配機製 ,強化績效導向 。依托智慧圖書館體係建設和公共文化雲建設 ,開展省級公共數字文化標準化建設工作 ,重點解決信息融合 、資源建設 、服務反饋等領域的規範性問題 。

(三)完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網絡 。積極推動將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納入省 、市(州) 、縣(市 、區)新型城鎮化工作補短板強弱項項目 。推進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提檔升級 ,對設施陳舊等不能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的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 、文化廣場 、鄉村大舞台等公共文化設施進行改造升級 。以縣級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總分館製為抓手 ,優化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布局 ,提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效能 。逐步實現總分館圖書資源的通借通還 、數字服務的共建共享 、文化活動的協調聯動和人員培訓的統籌兼顧 。合理布局分館建設 ,鼓勵將若幹人口集中 、工作基礎好的鄉鎮(街道)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為覆蓋周邊鄉鎮(街道)的縣域服務分中心 。具備條件的可在人口聚居的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總館基層服務點 。持續組織開展好“荊楚紅色文藝輕騎兵”“戲曲進鄉村”“送戲下鄉”等麵向基層的流動文化服務 。以公共文化雲建設和全民藝術普及 、全民閱讀為重要抓手 ,建立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 、博物館 、美術館 、非遺館等線上線下聯動機製 ,加強資源整合利用 ,提高綜合效益 。

(四)創新拓展城鄉公共文化空間 。立足城鄉特點 ,打造有特色 、有品位的公共文化空間 ,擴大公共文化服務覆蓋麵 ,增強實效性 。適應城鄉居民對高品質文化生活的期待 ,對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站)功能布局進行創意性改造 ,實現設施空間的優化 、美化和舒適化 。著力打造“15分鍾文化圈” ,鼓勵在都市商圈 、產業園區 、城市社區 、高校校園等區域 ,引入社會力量 ,按照規模適當 、布局科學 、業態多元 、特色鮮明的要求 ,創新打造一批融合圖書閱讀 、藝術展覽 、文化沙龍 、輕食餐飲等多業態於一體的“城市書房”“文化驛站” 、校園書店等新型文化空間形態 ,開展最美文化空間評比 ,培育“香城書房”“澴川書房”等一批特色城市書房品牌 。著眼於鄉村優秀傳統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創新發展 ,因地製宜建設文化禮堂 、鄉村戲台 、非遺傳習場所等主題功能空間 。鼓勵將符合條件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間作為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分館。積極推進社區文化“嵌入式”服務 ,提高服務的便捷性 。

(五)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提質增效 。廣泛開展全民閱讀活動 ,推動“書香荊楚·文化湖北”建設 。推動公共圖書館向“以人為中心”轉型 ,建設開放 、智慧 、包容 、共享的現代圖書館 ;建設讀者用戶中心 ,推廣信用借閱 、電子讀者證和“楚天雲遞”網借服務 ;編製全省公共圖書館聯合目錄 ,區域內實現共建共享 、通借通還 ;培育一批具有時代感的城鄉閱讀品牌 ,擴大長江讀書節 、長江講壇 、“書香農戶·耕讀人家”農家書屋農民讀書用書趕集活動等全民閱讀品牌影響力 ;推進閱讀進農村 、進企業 、進學校 、進軍營等“十進一創”活動 ,保障好殘疾人 、未成年人 、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基本閱讀權益 。實施好全民藝術普及工程 。擦亮“群文創作的湖北現象”品牌 。支持“楚天群星獎”“全國群星獎”精品項目創作 ;打造“群文惠民直通車” ,組織開展全省優秀群文作品巡演 ;繼續辦好“文化力量·民間精彩”“武漢之夏”等品牌文化活動 ;組織開展廣場舞 、“靈秀湖北·四季村晚” 、大合唱等接地氣 、正能量的群眾文化活動 ;加強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建設管理 ,開展“藝術鄉村”建設試點 。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城鄉一體化 。提升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效能 ,與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相銜接 ,組織文化能人 、社會文藝愛好者 、非遺傳承人等文化誌願者加入文明實踐活動 ;加強文化誌願服務力度 ,建立專業化、常態化的文化誌願者隊伍 ;通過“戲曲進鄉村”“相約鄉讀”等活動平台 ,將文藝演出 、展覽講座等優質文化活動送到田間地頭 。

(六)統籌推進公共數字文化建設 。以共建共享 、互聯互通為原則 ,推進智慧圖書館體係建設和公共文化雲建設 ,充分發揮大數據分析優勢 ,及時掌握群眾文化需求變化和服務反饋 ,實現公共文化服務的智能匹配和精準推送 。重點建設適應移動互聯網環境的全民閱讀數字資源和全民藝術普及地方特色資源 ,豐富數字資源種類 ,提高數字資源質量 。加大對公共數字文化服務平台的運營保障力度 ,加強公共數字文化服務品牌建設 ,推進全省數字化農家書屋建設 ,推廣公共文化活動網絡直播 。鼓勵與企業合作,探索有聲圖書館 、文化館互動體驗等新型文化服務方式 。補齊數字短板 ,對脫貧縣給予公共數字文化建設專項補助 ,提升脫貧縣公共數字文化服務水平 。

(七)提升公共文化服務現代傳播能力 。加快構建現代文化傳播體係 ,保障信息傳播的高效快捷和安全有序 。靈活運用寬帶互聯網 、5G移動互聯網 、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 、衛星網絡等手段 ,拓寬公共文化資源傳輸渠道 。有效應用雲計算 、物聯網 、大數據 、空間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術 ,推動基於智能移動終端軟件 、新媒體的公共文化服務 ,形成全媒體傳播網絡 。適應信息傳播格局變化 ,創新體製機製 ,確保傳播導向 ,建立推進主流媒體 、文化類單位 、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多元傳播主體格局 。大力推進“三網融合” ,促進高清電視 、互動電視 、交互式網絡電視(IPTV)等業務發展 。推進數字出版 ,充分發揮全省數字農家書屋大數據中心的作用 ,構建數字出版物傳播平台 。加強廣播電視台 、網絡電視台 、發射台(站) 、監測中心台(站)建設 ,繼續實施廣播電視高山無線發射台站建設工程 。積極推進有線電視網絡建設和數字化雙向化改造 ,加快推進直播衛星和地麵數字電視覆蓋建設 ,努力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 。加強省 、市(州)廣播 、電視 、主流報紙和各級政府網站公共文化頻道 、專欄建設 。在戶外公益廣告宣傳中融合公共文化服務內容 。加快全省應急廣播體係建設 ,按照“統籌規劃 、分級建設 、安全可靠 、快速高效 、平戰結合”的基本原則 ,搭建省市縣三級應急廣播平台 ,實現應急廣播信號在全省綜合覆蓋,提升全省應急信息發布能力 。基於IP和5G技術 ,建設省級“村村響”總控雲平台 ,推動全省“村村響”係統升級改造工程 ,提升全省“村村響”應急信息發布 、服務基層治理 、對農宣傳能力 ,適應新時代群眾需求 。

(八)進一步強化社會參與 。堅持政府主導 、社會參與 、共建共享 ,實現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方式多元多樣 。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力度 。製定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目錄 。建立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示範和引導機製 ,每年引導一批社會主體將優質文化空間 、文化服務和文化產品納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目錄 。支持辦好華中圖書交易會等活動 。搭建符合湖北發展定位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采購對接平台“荊楚文旅公采匯” ,引入符合市場規律 、供需對位的新技術 、新產品 、新服務 、新模式 、新場景 ,從供給側推動湖北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 。繼續深化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 。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文化項目 ,兼顧公共文化服務和文化產業發展 。鼓勵機關 、學校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在確保正常工作 、教學、生產秩序的前提下 ,向社會免費或者優惠開放所屬文體科普設施 。大力推進文化誌願服務 ,加大文化誌願者隊伍的培訓力度 ,完善全省文化誌願服務平台 ,建立全省文化誌願服務項目庫 ,推薦實施一批社會效益顯著的文化誌願服務項目 ,實現全省公共文化機構文化誌願者隊伍全覆蓋 。開展文化誌願服務大賽 ,實施城鄉文化誌願服務對口幫扶計劃 ,以地區結對幫扶的形式 ,送優質文化誌願服務下基層 ,探索通過社會力量對口支持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的路徑和方法 。

(九)推動公共文化服務融合發展 。緊緊圍繞新時代推動湖北高質量發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 ,將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融入全省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全局 。以“一主引領 、兩翼驅動 、全域協同”區域發展布局為指引 ,積極構建武漢“1+8”城市圈 、襄十隨神 、宜荊荊恩公共文化服務區域協同發展機製 。支持武漢市加快建成與國家中心城市 、長江經濟帶核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係 ,支持襄陽市 、宜昌市建設區域性公共文化服務示範城市 。支持區域協同發展地區公共文化資源共享 、服務同保 、事業同興 。推進區域協同發展地區文化服務一體化建設 。建立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 、博物館 、美術館等公共文化場館聯盟機製 ;聯合編目 、統一書目檢索 ,逐步實現區域內圖書通借通還 ;培育打造“襄十隨神·文旅走親”等區域協同發展品牌活動 ;建立區域內藝術普及師資庫 ,探索文化專業技術人員的共培共享機製 。適當拓展鄉村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旅遊 、電商 、就業輔導等功能 。堅持“見人見物見生活” ,加強鄉村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 。持續打造“鄉約荊楚”活動品牌 ,舉辦“荊楚鄉村文化旅遊節”“靈秀湖北·四季村晚”等文旅農商融合發展的農村文化旅遊節慶活動 ,形成具有區域影響力的鄉村名片 ,打造節慶新民俗 。積極推動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機構功能融合 。“十四五”期間 ,創建10個左右荊楚文旅名縣 ,評定60個荊楚群藝名品 。印發《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功能融合發展指引》 ,抓好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功能融合試點工作 ,培育50個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功能融合示範單位 。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領導小組對全省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工作的領導 。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 ,積極協調配合宣傳 、發展改革 、財政 、廣電 、體育等部門 ,在規劃編製 、政策銜接 、標準製定和實施等方麵加強合作 ,進一步形成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工作合力。各地要因地製宜,完善政策環境 ,創新工作手段 ,積極探索開展各項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 。做好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 。

(二)加強資金保障 。進一步完善各級財政保障機製 ,落實《湖北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把基本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項目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要統籌相關財政資金 ,全麵實施公共文化服務領域預算績效管理 ,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 ,發揮財政資金最大效益 。要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投入方式 ,采取政府購買 、項目補助 、定向資助 、貸款貼息等措施 ,提升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水平 。要充分發揮各級財政資金引導作用 ,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建設 。

(三)建設一支精幹高效的基層文化人才隊伍 。建立健全文化人才的發現 、培養 、使用和評價機製 ,為基層文化隊伍搭建展示才華的平台 。加強對農村文化隊伍的培訓 、使用和統籌管理 ,落實基層文化服務崗位人員編製和經費 ,保持基層文化隊伍相對穩定 。結合本地實際 ,采取“縣聘鄉用” 、派出製和縣鄉雙重考核等形式 ,配齊配強鄉鎮綜合文化站文化專幹 。在社區 、行政村設立城鄉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崗位 ,配置由公共財政補貼的工作人員 。持續開展“三支一扶”文化崗位招募工作 ,實施文化工作者服務支持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專項 。落實各級政府對基層公共文化隊伍培訓的主導責任 ,完善形式多樣 、覆蓋麵廣的培訓網絡 ,形成權責清晰 、分級實施的培訓機製 。與高校合作 ,加強省級文化人才培訓基地建設 ,實施“湖北省萬名基層文化能人培訓計劃” 。完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人才激勵和保障機製 。加強基層廣電及網絡技術隊伍建設 。發展壯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 。

附件 :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

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廣播電視局

湖北省體育局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

(2021年版)

一 、服務項目和內容

項目

內容

標準

基本服務項目

基本服務項目

讀書看報

1.各級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站)和行政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要按照《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文化館服務標準》《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標準》等有關規定 ,豐富軟硬件資源 ,配備圖書 、報刊和電子書刊 ,免費提供借閱服務 ,並不斷提高服務效率 。

2.建立省 、市 、縣三級(省—縣 ,市—區—街道 ,縣—鄉鎮—村或社區)公共圖書館總分館製 ,實現省 、市 、縣 、鄉鎮(街道) 、行政村(社區)公共圖書流動共享和一體化服務 。公共圖書館年開展流動圖書服務不少於12次 。全省(含公共圖書館 、鄉鎮綜合文化站)人均藏書量不少於0.75冊 ,縣級公共圖書館人均年新增藏書量不少於0.031冊 。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 、農家書屋提供借閱的圖書不少於1200種 、1500冊 ,報刊不少於10種 ,年新增圖書不少於60種 。數字農家書屋提供圖書不少於7萬種 ,聽書資源不少於3萬種 。

3.地方各級黨委 、人民政府每年舉辦的全民閱讀活動不少於2次 ,活動累計時間不少於30天 ,居民覆蓋率不低於30% 。

4.在城鎮主要街道 、公共場所 、居民小區等人流密集地點設置閱報欄或電子閱報屏 ,適時更新 ,提供時政 、三農 、科普 、文化 、生活等方麵的信息服務 。

收聽廣播

5.通過廣播電視覆蓋網和農村智能廣播網 ,為全民提供突發事件應急廣播服務 ,由湖北農村廣播為農村地區提供一檔專門對農服務節目 。

6.通過地麵無線方式提供不少於15套廣播節目 ;在直播衛星公共服務覆蓋地區 ,通過直播衛星提供不少於17套廣播節目 。

觀看電視

7.通過地麵數字電視提供不少於15套電視節目 ,在直播衛星公共服務覆蓋地區 ,通過直播衛星提供不少於25套電視節目 。

觀賞電影

8.為農村群眾每村每月免費提供1場數字電影放映服務 ,保障每名中小學生每學期至少觀看2次優秀影片 ,其中每年國產新片(院線上映不超過2年 ,已進入中影新農村電影數字節目庫)比例不少於三分之一 。

9.為中小學生每學期提供2部愛國主義教育影片 。

送戲曲下鄉

10.縣(市)在轄區內重點扶持1家國有或民營藝術院團。

11.落實中宣部 、原文化部 、財政部關於《關於戲曲進鄉村的實施方案》要求 ,根據群眾實際需求 ,縣級以上(含縣級 ,下同)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 ,麵向符合條件的文化館 、國有或民營藝術院團等,實行統一采購 ,為農村每個鄉鎮政府所在地每年免費送戲曲等文藝演出不少於5場 ,為每村每年免費送戲曲等文藝演出不少於1場。

少數民族文化服務

12.主要少數民族地區通過有線 、無線 、衛星等方式提供民族語言廣播影視節目 ;提供民族語言文字出版的 、價格適宜的常用書報刊 、電子音像製品和數字出版產品 ;提供少數民族特色的藝術作品 ,開展少數民族文化活動 。

設施開放

13.各級各類公共文化設施要按照《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文化館服務標準》《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標準》等有關規定 ,免費提供基本服務項目 ,組織開展文化活動 。公共圖書館 、文化(群眾藝術)館 、公共博物館(非文物建築及遺址類 ,以下簡稱公共博物館) 、公共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 ,每周開放時間不少於42小時 。開放時間應當與工作時間 、學習時間適當錯開 ,公休日(指周六和周日)應當開放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 ,應適當延長開放時間 。鄉鎮(街道) 、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含農家書屋)每周開放時間不少於5天(周六 、周日至少開放1天 ,國家法定節假日至少開放1天) ,每天不少於4小時 。基本服務項目健全 。

14.納入大型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補助範圍的場館 ,每周免費開放時間不少於14小時 。納入政府購買社會體育場館公共服務範圍的場館 ,須按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有關協議向社會免費低收費開放 。

15.未成年人 、老年人 、現役軍人 、殘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參觀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實行門票減免 ,文化遺產日免費參觀 。

文體活動

16.公共圖書館年舉辦講座省級不少於52次 、市級不少於12次 、縣級不少於6次 。

17.文化館年開展文化藝術知識普及和培訓省級不少於70次 、市級不少於60次 、縣級不少於30次 ;年舉辦展覽展示省級不少於12次 、市級不少於10次 、縣級不少於7次 ;年組織群眾文藝活動省級不少於70次 、市級不少於60次 、縣級不少於50次 。

18.公共博物館 、公共美術館常年設有不少於1項基本陳列 ,年舉辦專題展覽省級不少於8次 、市級不少於4次 、縣級不少於2次 ;公共博物館 、公共美術館年開展公共文化藝術教育活動(如培訓 、講座 、輔導及其它)省級不少於12次 、市級不少於6次 、縣級不少於4次 。

19.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服務中心)年開展文化藝術知識普及和培訓不少於10次 、年組織開展群眾文體活動不少於12次 。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年組織開展群眾文體活動不少於1次 。

20.城鄉居民依托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 、文體廣場、公園 、健身路徑等公共設施就近方便參加各類文體活動 。

21.文化館(站) 、體育場年組織開展不少於2次麵向殘疾人 、未成年人 、老年人和農民工等特殊群體的文體活動 。主要少數民族地區縣級及以上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 、公共博物館 、公共美術館每年組織少數民族特色文化活動不少於1場 。

數字文化服務

22.以共建共享 、互聯互通為準則 ,分布式推進我省智慧圖書館體係建設和公共文化雲建設 。縣級及以上文化館雲平台建設全覆蓋 ,平台網絡安全等保測評不低於三級標準 。市 、縣級雲平台與省級平台融合對接全覆蓋 ,充分發揮大數據分析優勢 ,及時掌握群眾文化需求變化和服務反饋 ,實現公共文化服務的智能匹配和精準推送 。

23.公共圖書館 、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服務中心)和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有公共電子閱覽室 ,提供免費上網服務 ,融合推進全省數字農家書屋建設 。

24.縣級及以上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具備提供多端跨屏新媒體公共文化服務和公共文化活動直錄播服務能力 。每年開展線上專題公共文化服務活動不少於1次 。縣級及以上公共文化服務機構設施內提供免費無線網絡接入服務 。

25.縣級及以上文化館具備開展線上全民藝術普及能力 ,並搭建全民藝術普及網絡平台 ,開設全民藝術普及網絡課程 。

26.市級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地方特色數字資源建設數據量年度增量不低於5% ,線上服務人次年度增量不低於3% 。縣級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地方特色數字資源建設數據量年度增量不低於3% ,線上服務人次年度增量不低於3% 。

二 、設施和設備

文化設施

市級文化設施

27.市級在轄區內設立“三館一場” ,即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 、公共博物館和劇場 。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按照國家《公共圖書館建設標準》《圖書館視障人士服務規範》《文化館建設標準》等進行規劃建設 ,公共圖書館要建立盲人閱讀區域 ,配置無障礙閱覽設備 ,提供盲文和有聲讀物等閱讀服務 。博物館館舍建築麵積不少於10000平方米(配備展廳 、庫房 、社會教育活動區等) ,劇場座位數不少於800座 ;市級具備條件的可在轄區內設立公共美術館 、非遺展示館 。*省直和省會城市 、副中心城市直屬“三館一場”配備有AED設備 。

縣級文化設施

28.縣級在轄區內設立“兩館一場” ,即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和劇場 ,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按照《公共圖書館建設標準》《圖書館視障人士服務規範》《湖北省“十二五”期間縣級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建設實施辦法》(鄂文化文〔2011〕112號)頒布的建設標準進行規劃建設 ,公共圖書館要建立盲人閱讀區域 ,配置無障礙閱覽設備,提供盲文和有聲讀物等閱讀服務 。劇場座位數不少於600座 ;縣級具備條件的在轄區內設立公共博物館 、非遺展示館 。*省會城市 、副中心城市有條件的縣(區)級“兩館一場”配備有AED設備 。

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中心)

29.鄉鎮(街道 ,含農場)設置綜合文化站(服務中心) ,按照“三室一廳一場”標準建設 ,包括 :圖書閱覽室(含電子閱覽室和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 、教育培訓室 、管理和輔助用室 、多功能活動廳和文體廣場 。按照服務人口設置綜合文化站(服務中心)規模 :3萬人以下 ,建築麵積不少於300平方米 ;3-5萬人 ,建築麵積不少於500平方米 ;5萬人以上 ,建築麵積不少於800平方米 ;文體廣場不少於600平方米 ,配置宣傳欄 、基本燈光音響和群眾體育活動器材等設備 ,有條件的可搭建戲台舞台 。*省會城市 、副中心城市街道(鄉鎮)“三室一廳一場”室內空間提供免費無線網絡接入服務 ,配備製冷和取暖設備 ,開放期間提供免費納涼和取暖服務 。

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

30.結合基層公共服務綜合設施建設 ,整合閑置中小學校等資源,在村(社區)統籌建設綜合文化服務中心 ,達到“五個一”標準 ,包括 :1間多功能文體活動室 、1間閱覽室(整合農家書屋和文化資源信息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統籌建設) 、1個文體廣場(不少於500平方米 ,有條件的可搭建戲台舞台) 、1套群眾體育活動器材 、1套簡易燈光音響設備 。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築麵積不少於150平方米 。*省會城市 、副中心城市社區(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室內空間提供免費無線網絡接入服務 ,配備製冷和取暖設備 ,開放期間提供免費納涼和取暖服務 。

新聞廣電設施

廣電播出機構

31.縣級以上設立廣電播出機構 ,采編播實現網絡化 、高清化 ,發射設備實現數字化 。

32.推進廣播電視直播衛星“戶戶通”工程和農村智能廣播網工程(即“村村響”),農村智能廣播網省 、市 、縣 、鄉 、村五級聯網 。鄉鎮設有1間15平方米廣播室 、1套廣播平台 、1間15平方米設備間 、1套廣播播控設備 。村設有1間廣播室 、1套播控平台 、若幹低頻音箱或喇叭 ,廣播信號覆蓋全村 。鄉鎮設立直播衛星“戶戶通”專營服務網點和農村智能廣播網 、有線電視網絡維修服務中心 。

廣電發射(監測)台

33.縣級以上設立廣播電視發射(監測)中心台 ,按照廣播電視工程建設標準等進行建設 。

新聞出版設施

34.在城鎮主要街道 、大專院校 、公共場所 、居民小區等人流密集地點建設公共閱報欄(屏) 。

35.將城鄉出版物發行網點(實體書店)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範圍 ,采取政府和社會力量合作方式,發揮其開展“全民閱讀” 、農家書屋書刊配送等公益性文化活動的作用 。

電影放映

36.縣級以上城市建有不少於1座數字電影院 。

體育設施

體育場館

37.加強縣(市 、區)“一場兩館”新建或改建 ,每個縣(市 、區)至少有一個體育場(或者全民健身中心)和一個體育公園 ,每個鄉鎮(街道)有一個多功能運動場 ,每個行政村(社區)有一個文體廣場(或者一套健身路徑) ,2021年人均體育場地麵積達到2.18平方米 。

基層體育設施

38.新建居住區和社區要嚴格落實按“室內人均建築麵積不低於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於0.3平方米”標準配建全民健身設施的要求 ,確保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 、同步施工 、同步驗收 、同步投入使用 。

39.有條件的行政村(社區)可以建設小型體育公園 、文體活動中心 、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場地設施 。                              

40.機關 、企事業單位應有固定的體育健身活動場所 ,可開展球類運動和器械鍛煉 。

流動文化設施

流動文化車

41.根據基層實際 ,每個縣按照業務職能配置1輛流動圖書車 、1輛流動文藝輔導車 、1輛流動演出車 、1輛流動博物館車或1輛流動電影放映車等流動文化車 ,定期對流動文化服務車輛升級換代 。開展流動文化服務 ,單台車平均年度流動服務行駛裏程不少於3000公裏 。

輔助設施

特殊群體服務

42.各級公共文化服務場為殘疾人配備無障礙設施 ,逐步配備完善適老化和適幼設施 ,有條件的配備安全檢查設備 ;各級電視台增加手語節目或加配字幕 。

三 、人員配備

人員配備

人員編製

43.縣級以上公共文化機構按照職能職責 、國家有關要求和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編辦等部門核準的編製數配齊工作人員 。其中 ,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少於80% 。成立1支管理規範的文化誌願者隊伍 。

44.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中心)每站配備公益性服務崗位工作人員不少於2名 ,規模較大的鄉鎮適當增加 。縣(市 、區)可在事業編製總量內通過縣聘鄉用 、派出製等形式 ,加強鄉鎮文化工作力量 。

45.村(社區)公共服務中心設有由政府購買的公益文化崗位 。鼓勵大學生村官從事基層文化工作 。

業務培訓

46.縣級以上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每年參加脫產培訓時間不少於15天 ,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文化專兼職人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時間不少於5天 ;每年培訓登記在冊群眾文化團隊骨幹不少於1人/每 。

文化團隊

47.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服中心)建立相對穩定並經常開展活動的各類群眾文化團隊不少於3支 ;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立群眾文化團隊不少於1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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